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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想过,家里老人走后,房产证上还是老人的名字,就这么住着、拖着不去办过户,会惹出多大麻烦?有人觉得“房子我住了十几年,难道还能不是我的?”,可现实里,就因为这份侥幸,有人丢了拆迁款,有人兄妹反目连房子都没保住,甚至还有人住了二十年的房子,最后法律上压根不算自己的。到底为啥不过户的风险能大到这种地步?过了多久再想主张权利,连法院都不会帮你?
住再久也白搭,法律只认登记的产权
先说说最扎心的一点:房子住再久,没过户就不算你的。《民法典》里明明白白写着,房产产权的变更必须走登记流程,这就像你买了车没办过户,哪怕天天开,行驶证上不是你的名字,这车在法律上就不属于你。有人仗着和老人同住,觉得“房子就是留给我的”,一住就是十年二十年,可真遇上拆迁,拆迁办只认房产证上的名字,因为产权不清,补偿款直接被扣下的例子比比皆是;想把房子卖了换钱,中介一看房产证上的人已经离世,直接告诉你“没法签约过户”,房子瞬间变成了手里的“烫手山芋”。你以为的“家”,在法律层面不过是挂在逝者名下的资产,这种悬空的产权状态,随时可能让你竹篮打水一场空。
20年时效红线,过了就没继承权
更让人后怕的是,继承权不是永久的,拖久了就会彻底失效。如果家里只有一个继承人,可能还没那么多纠纷,但要是有兄弟姐妹、多个亲属都有继承资格,麻烦就来了。法律里有个“20年诉讼时效”的规定,从继承开始的那一刻算起,要是超过20年都没处理房产继承的事,再想跑到法院去打官司要继承权,法院会直接驳回你的请求。这就好比你手里有张过期的支票,就算票面金额再大,银行也不会给你兑现。见过不少家庭,老人走后大家碍于情面,都不提房产的事,十几年后有人想卖房,兄妹们却为份额吵翻,这时才想起去法院,结果发现早就过了时效,好好的房子,最后谁都落不着好。
房子变“死资产”,有钱也变不了现
除了产权和继承权的问题,没过户的房子还会变成动弹不得的“死资产”。咱们普通人手里有房子,要么是自住,要么想用来交易、抵押换钱,可没过户的房产,就像被上了一把永远打不开的锁。想把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创业?银行不认逝者名下的房产;想把房子赠与子女当婚房?房产交易中心直接拒绝办理;就算有人愿意买你的房子,也没法完成过户手续,只能眼睁睁看着房子砸在手里。要知道房产是家庭最大的资产之一,就因为没办一道过户手续,让它变成不能变现、不能增值的“不动产摆设”,实在太亏了。

时间越久,过户成本越滚越高
还有个容易被忽略的点,就是过户的成本会跟着时间越滚越高。办理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交公证费、契税,这些费用都是按办理时的房价来算的,这些年房价涨得有多快,大家心里都有数,今天办可能只花几万,等几年房价翻番,税费也会跟着翻倍。而且政策一直在变,说不定哪天就多了个税、遗产税相关的规定,平白无故多掏一笔钱。更麻烦的是证明材料,死亡证明、亲属关系证明这些东西,放得越久越容易丢,真丢了再去派出所、医院补办,跑断腿不说,还得花大量时间精力,光是开一份亲属关系证明,就可能让你跑遍好几个部门。
三步搞定过户,把房子攥在自己手里
既然不过户的风险这么多,那到底该怎么正确办理房产继承过户?其实就三步,走对了一点都不复杂。
第一步是备齐所有材料,这是办理的基础,少一样都办不了。得准备好逝者的死亡证明,这个要去医院或派出所开;房产证原件是核心,少了它连流程都启动不了;还有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、户口本,户口本是用来证明亲属关系的,要是户口本上的信息不全,还得去社区开亲属关系证明。这里要注意,“所有继承人”一个都不能少,哪怕有人自愿放弃继承,也得到场签字确认。
第二步是办理继承公证,这是确定房产归属的关键环节。所有继承人要一起去公证处,当着公证员的面协商好谁来继承、继承多少份额,要是有人放弃继承,也要写书面的放弃声明。这个环节一定要提前沟通好,别到了公证处才吵起来,不仅办不了公证,还伤了亲人之间的感情。公证处会根据大家的协商结果,出具继承公证书,这就相当于给房产继承开了一份“法律通行证”。
第三步就是缴税过户了。拿着继承公证书、房产证、身份证等材料,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缴税手续,缴完税后,工作人员就会注销旧的房产证,给继承人办新的房产证。等新房产证拿到手,房子才真正在法律上属于你,不管是自住、交易还是抵押,都再也没有后顾之忧了。
其实总结下来,房产继承过户这事,根本就不能拖。逝者离世后,越早就办,越能避免产权纠纷、税费上涨、材料丢失这些问题,也能让房子真正成为属于自己的合法资产。与其抱着侥幸心理觉得“住久了就是我的”,不如趁早走流程,把该办的手续办齐。
大家身边有没有因为房产继承过户的事闹矛盾的家庭?你对房产继承还有哪些想了解的问题?欢迎在评论区聊聊,咱们一起避坑!也别忘了点个关注,后续还会分享更多生活里的法律干货,让你少走弯路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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